关于河北省及唐山市“十二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08 点击量:
一、组织工作 鉴定验收工作由唐山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二、鉴定验收的范围 凡河北省及唐山市十二五规划期间立项、并已完成研究计划且尚未通过鉴定验收的课题(包括唐山市高效课堂专项课题)均可提出鉴定验收申请。 三、鉴定验收的程序、办法 (一)鉴定材料的准备 1.省级课题填写《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 及《鉴定证书》;市级课题与高效课堂专项课题填写《唐山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及《鉴定证书》。 鉴定证书中“鉴定组成员名单及鉴定意见”不得填写。 《鉴定申请书》、《鉴定证书》各一式三份,《鉴定证书》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工作报告和研究报告(实验报告)。 工作报告要求客观陈述课题研究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研究报告包括:对所研究问题的陈述、有关文献的综述、方法或步骤、结果或结论、建议和启示。实验报告包括:问题的提出、实验设计、实验的实施、实验效果、实验结论与思考等。 3.与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如:论文、专著、软件等。 4.省级课题需至少有1项成果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方能结题。 结题所需相关表格电子版及课题研究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由申请者自行下载,网址是https://pan.baidu.com/s/1jIQDxcU(结题材料2017)。 5.课题研究成果鉴定材料不予返还,请各课题组做好存档。 (二)鉴定材料的申报 每项课题所有资料集中装袋,封面注明课题信息,于2017年4月21日前送到科研处陈松(联系电话 8832203)。 |
||||
|